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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生育保障再升级:10月1日起实现个人“无自付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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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上海9月8日电(记者龚雯)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8日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自2026年10月1日起,聚焦产前检查、住院分娩、异地生育等,推出一系列普惠性、减负型保障举措。 根据新政策,正常参加上海职工医保(含生育保险)的生育妇女,从建立孕期“大卡”起至产后42天复查,纳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42项围产检查项目,先使用每人4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,额度用完后,剩余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全额承担。服务包以外的诊疗费用,按职工医保政策正常报销。 记者从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,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制定,是在原有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基